2017届毕业生离校手续注意事项 |
发布人: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06 浏览次数:662 |
亲爱的2017届毕业生同学们: 祝贺同学们从校园踏入社会工作,顺利实现从大学生向职业人的转变。在离校之前,学工部对有关部门提示的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进行了汇总整理,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并仔细阅读有关事项,做好办理离校手续准备工作。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1. 6月22日(周四)上午10:00,在南区体育馆举行毕业典礼;下午13:30,在北区八号楼二楼报告厅举行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 2. 到校后,8:30—9:30及11:00—16:00可办理离校手续,手续完备到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书。所有寄宿同学至居住楼宇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手续(需提交寝室房门钥匙、水卡、电卡、空调遥控器以及个人保管箱),凭办结凭条至辅导员处办理学生证注销,到系分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个别欠费、未归还借阅图书的同学须分别至财务处缴费、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全部手续完结后,学业成绩全部合格者到本班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书,已就业签约的学生同时领取报到证。 3. 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后,可到学信网上登入查询,核对毕业证书信息。 二、档案及户籍迁移证 1. 上海生源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档案室于7月中旬统一转寄户口所在区职介所(在办理劳动手册时收到的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不用交至学校,档案会按照户口转移)。外省生源毕业生档案于9月-11月陆续转寄至户口所在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机要转移档案途径取消,改为EMS,届时外省档案转移相比往年会有所延误。特殊情况者,请联系档案室葛老师:15800591169。极少数需暂时保留档案在学校者,请提交书面申请(最长保留期限不超过两年),由辅导员汇总至学院档案室;专升本学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来档案室领取档案(7月前或9月开学后),如有问题请咨询:68020679 2. 外省市户口迁至学院需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务必毕业典礼当天到后保处洪钦茹老师处(五号楼一楼50310室)领取迁往原籍的户口迁移证。 三、就业有关问题 1. 上海毕业生如何办理《劳动手册》 (1)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 近期证件照两张(1寸) (3) 毕业(结业)证书(原件) (4) 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区职业介绍中心办理 注: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务必尽快办理,各区职业介绍所详细地址请查阅市劳动保障局网:www.12333.gov.cn。 2. 暑期学生办理“四联单”、打印报到证的手续 (1) 时间(7月19日、8月2日、8月16日)9点-15点受理 (2) 联系电话:68020919,传真:68020933 (3) 地点:5号楼50103 (4) 邮箱:jyc@sicfl.edu.cn (5) 将“四联单”挂号邮寄学校就业办收,注明“四联单”(邮编:201399) (6) 特殊事宜请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3. 变更打印报到证的手续 (1) 招生就业处提供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到证打印申请表 (2) 本人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有学校就业办盖章的新工作单位就业协议书(原件); (3) 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 (4) 原单位报到证两联(原件); (5) 办理地点:于7月15日后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靠近柳州路)办理,咨询电话:6482919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国定节假日除外。 四、党组织关系迁转 1. 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则应转入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党组织)。 2.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人居住地或父母居住地的社区(乡镇)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党组织),也可以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在有效期内(市内30天,外省市90天)及时接转,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也将作自行脱党处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请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021-68020687. 4. 无故拒绝接受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的外来党员,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向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反映,电话:12371 5. 在上海的每个区县及街道(社区)、乡镇都设有党员服务中心,他们将会热情地为您提供咨询和帮助。 如您在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有疑问或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21- 68020621(值班时间:工作日8:30-16:00);或联系报到单位所在区县的党员服务中心,相应联系电话和地址可登陆网页(http://www.shjcdj.cn/djw/html/4e22841eb099464d8f48efd76b5d9293/ 4028811b2ffe362e013020d524f406a5.html)进行查看;也可电询021-12371,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将为您提供咨询和服务。 五、有关费用问题 1.学校发放的银行卡,请同学们毕业后再保留一年。 2.获得2017年度春季国家助学金的毕业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学院优秀毕业生、共青团表彰的毕业生,奖助学金款项将陆续打入卡内。 3.由于代办费、水电费结算需要逐人核对,工作量大,因此该两项费用将于本学期结束后尽快打入卡内。 4.以上款项请同学们做好查询,如有问题,联系财务处,电话68020623。 5. 餐卡内仍有余额的同学,可至北区水电充值处办理退费。 特别提醒: 1. 请毕业生同学将领取到的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接转证明重要证件务必妥善保管,以防被盗或遗失,返乡路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2. 因学业成绩不合格结业的同学务请注意毕业后补考时间安排,做好复习迎考工作,疑难问题可联系任课教师辅导答疑。 祝同学们工作顺利!鹏程万里!前程似锦! |